为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工作,3月3日县民政局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持召开的联席会议;并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负担,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县民政局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进行基本信息核实并提供相应名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