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防止基金流失,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县社保中心有力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冒领追回工作。一是认真核查。县人社局通过全省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查询系统、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各镇(街道)上报的数据,经过核查后发现违规领取的,将人员信息发放各镇、街道再次核实并追回;二是季度通报。对各镇、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季度追回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镇、街道加强对村、社干部办理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死亡申报工作的管理。三是及时报送。对死亡、服刑等不符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及时报送并暂停养老金的发放,杜绝迟报、滥报、瞒报。2020年二季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已追回65人,共计追回65768.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