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完善我县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逐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差异化护理服务需求,根据《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乐山市老年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卫函〔202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建立健全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加强老年护理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丰富老年护理服务模式,促进老年护理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逐步满足我县老年护理服务需求。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扩大老年护理服务产业规模,加强老年护理服务机构建设,增加老年护理从业人员数量,提高服务能力,推进形成以三级医院为技术支撑,社区、老年护理服务机构为平台,居家为基础保障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
1.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内老年护理医疗资源进行调研评估,结合老年人群的数量、疾病谱特点、医疗护理需求等情况,科学制订老年护理服务体系规划,统筹整合、合理布局老年护理资源,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
2.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增加辖区内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满足老年护理服务需求。
(二)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培训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结合功能定位,根据老年患者疾病特点、自理能力以及多元化护理新需求等,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8号)要求,积极开展老年护理服务需求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按需分类地为老年患者提供专业、适宜、便捷的老年护理服务。
2.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20〕11号)等文件要求,扩大医疗护理员队伍,加大对护理员监管力度,将医疗护理员管理纳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考核及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县人民医院在遵循“统一培训招生、统一培训内容、统一机构管理、统一质量评价、统一考核发证”的培训原则下,规范有序地组织开展老年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提高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技能。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医疗机构、行业学会、职业培训机构等与基层医疗机构、养老院等进行合作,提供相关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老年护理服务能力。
(三)增加多层次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
三级医院主要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专科护理服务,并承担县内各级医疗机构老年护理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任务,发挥帮扶和带动作用。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增加设置老年医学科,为老年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护理服务。护理院、康复医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负责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老年患者提供护理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为有需求的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老年患者提供护理服务。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患者提供疾病预防、医疗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一体化服务。
(四)完善丰富老年护理服务模式
1.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将机构内医疗护理拓展到社区和居家。发挥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借助县域医共体等形式,帮助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促进形成优质护理资源上下贯通、接续高效的老年护理服务模式。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积极丰富创新多层次、差异化的老年护理服务模式,结合优质护理服务的推进和要求,为老年住院患者提供全面、全程的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和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居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设立日间护理中心、家庭病床或“呼叫中心”等方式,为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老年护理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业、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服务。
(五)积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县人民医院依托院内老年医学科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按照“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减轻生命终末期老年患者痛苦,维护老年患者尊严。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安宁疗护机构,推动形成举办主体多元,服务多样的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安宁疗护专业人员培训,开展安宁疗护相关知识宣传教育。
(六)发挥中医药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中的特色优势
各医疗机构尤其是县中医医院要积极推广中医诊疗、护理技术在老年患者中的应用,形成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优化中医护理常规和中医护理方案。积极探索“互联网+中医”服务。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科普活动,形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老年患者生活起居、饮食指导、中药服用、功法锻炼、养生保健、情志调理等方面的中医药特色健康教育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立足实施健康夹江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议事日程和民心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保障。县卫生健康局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具体试点工作,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完善相关保障机制,推进健康服务业、护理服务业以及社会办医持续健康发展,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强化政策支撑,推动政策落地。
(三)鼓励创新分享。对于工作推进中出台的有效政策,先进经验,探索创新的有益做法,要及时总结评估。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把部分适宜的老年护理服务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办老年护理服务机构承担。
(四)加强安全监管。县卫生健康局将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纳入辖区医疗护理质量监测体系。加大对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力度,建立专项检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对于出现重大老年医疗护理安全事件、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开辖区内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相关医疗机构、人员处罚等信息。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老年护理服务的政策。要积极宣传在老年护理服务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总结评估。各医疗机构在试点中要不断总结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推广有益经验,及时发现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