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春季开学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保障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开学学校、托幼枧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各类传染病在学校暴发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监督指导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开学前准备、入校(园)时管理、入校(园)时管控、应急处置等,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严控各类传染病在学校暴发流行。
(二)督促乡镇水厂、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自备供水、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和检测、直饮水设备清洗消毒等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前)
县卫健局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及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学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具体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二)集中检查阶段(3月2日至3月12日)
组织对辖区内水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学校环境卫生、夏春季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形成检查资料,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3月26日前)
及时总结专项检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并对前期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和“回头看”。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并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控制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工作。
(二)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学校及托幼机构台账,组织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要加强同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通报,共同督促整改到位。县卫生健康局将适时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在国家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中录入检查情况(https://xxpt.jdzx.net.cn/nhisportal/)
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WORD版和盖章PDF版)报送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电子邮箱(948090371@qq.com)。执法大队负责收集汇总各地开学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全县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并上报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县卫健局和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