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书记 李 文
职责: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汪 伟
职责: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黄波曲
职责:主持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分管街道人大工委日常事务、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单位:县人大。
党工委副书记 刘 思
职责: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分管内控审计、深化改革、目标考核、机关事务、信息调研、群团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党政办。
联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审计局。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姝瑜
职责:负责纪工委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曾思诗
职责:负责基层党建、组织人事、统战、社区治理、民族宗教、政协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单位: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基层治理办、县妇联、县委编办、县委老干部局、县人社局、县民宗局。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 干佳艳
职责: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城市创建、文化旅游工作,协助人大工委主任抓好人大工委日常事务。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联系单位:县创文指挥部、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游局。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 杨 策
职责:分管财务、政法、人民武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和外来人口管理、网格化管理、“心连心”服务热线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财政所、司法所、社区(村)治理办公室、社区(村)治理中心。
联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武装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马茂蓉
职责:分管疫情防控、民政、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事务、卫健、科技教育、食品安全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残联、县科协。
办事处副主任陈文锐
职责:分管农业、农村五清行动、乡村振兴、水务、脱贫攻坚、道路交通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交通站、畜牧兽医站。
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
办事处副主任宋华元
职责:分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巩固创国卫成果、应急安全、工业、商贸服务业、经济税收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综合执法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单位:县创卫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国资金融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商务局、县经合外事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办事处副主任陈柯宇
职责:分管住建、环保、自然资源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自然资源局。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唐孝花
职责:社保、医保、就业创业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单位: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