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黄志君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4月18日-5月9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江俊辉
继承人:黄志君
坐落:夹江察院街108号2幢1单元4层2号;
不动产权证号:夹房监证字第0024407号、夹国用(2007)第1336号;
建筑面积:96.79平方米;
用途: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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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