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
木城镇按县纪委、县监察局[2016]20号《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要求,结合木城实际,现将5月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1、截止2017年4月21日,我镇完成报送春季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建档立卡学生共计92人,其中:小学55人,每人250元/期;初中27人,每人400元/期;普高10人,每人250元/期。
2、稳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截止4月底完成了16户易地搬迁扶贫户的相关建房资料,16户已开工建设,3户已完成主体工程,对调整的2户易地搬迁户正加紧审批和选址工作,确保在6月底全面完成易地搬迁工作任务。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6个,涉及财政补助资金245万元,项目正在申报中。
3、完成2016年第三批入户项目108 户279人的验收工作,现已准备相关资料,报县扶贫移民局验收。
4、根据上级部门反馈数据,对系统中需要更改的指标进行改正;
5、积极推进社会扶贫与“百企帮百村”工作,形成全社会“合力”参与扶贫的好局面。积极落实社会扶贫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充分发挥好社会扶贫作用。经协调对接,中国银行和商业银行已深入新农村土地塘现场,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目前正在筹划维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