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坚决守护农用耕地,重拳整治“大棚房”!
2019-02-02 来源:夹江新闻网
为全面整治全县非法占用农田的违法行为,还农民被占用的耕地,2月1日,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_365bet手机版中文_世界杯365bet“大棚房”整治现场办公会在黄土镇举行。县委书记龚德勤,县委副书记、县长漆宾,县委常委龙克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一平,县政府副县长张永彪以及全县22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委书记龚德勤安排部署工作
会议指出,“大棚房”问题,破坏农业生产,影响粮食安全,冲击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全县上下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的相关的要求,严守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两条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
非法占用大棚房的业主正在自行拆除
龚德勤强调,要严守耕地“红线”和“农地姓农”底线,交通沿线两侧管控范围内不能随意占用土地,在交通沿线管控范围外,需依法取得用地手续,才能进行建设;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建设规划、依法取得主管部门用地手续后才能进行建设。此外,全县各级各部门还要在全县形成土地巡查常态化机制,禁止非法占用农田现象的发生。相关部门还要加大相关土地政策的宣传,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大棚房”的整治,保护我们的耕地。
现场会上,违法占用耕地的大棚房业主陈超对自家面积为1200平米的“大棚房”进行了自行拆除。(姚蜀)
下面,小编为大家解读什么是“大棚房”?
“大棚房”问题,是指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假借建农业大棚(设施)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别墅、商品住宅、休闲度假设施等非农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等。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四)其他类型,主要包括: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用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和用途的;畜禽、水产养殖附属设施与种植业配套设施改变用途用于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其他非农活动的;与大棚不相连的“看护房”,按附属设施用地清理。
以上各类建设包括地面直接建设和架空建设情形。
关于“大棚房”的违法性
“大棚房”问题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七十六条之规定,应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或限期拆除复耕,并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广大人民群众务必擦亮眼晴,充分认清“大棚房”的违法性,及时提醒和劝诚身边人,维护自身利益,谨防上当受骗。
齐心协力,共同抵制“大棚房”违法行为
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既需要政府部门的强力监管和严厉打击,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参与和积极配合。违法建设“大棚房”的企业或个人,务必抓紧自行整改,立即拆除和复耕,拒不整改的,将从严从重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大棚房”违法线索,欢迎拨打“0833-566134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