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四川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7号)、《“健康乐山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夹江2030”规划纲要》精神,全面推进健康夹江建设,结合实际,县政府印发了《推进健康夹江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发展特色服务、促进民族地区群众健康等四个方面,详细确定了17项重点专项行动,具体包括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全民健身行动、控烟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学校健康促进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癌症防治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行动、口腔健康促进行动等。
根据《实施方案》,健康夹江行动工作将在健康夹江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的统筹领导下开展,是统筹推进健康夹江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的关键。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的理念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推动落实重点任务,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实施方案》以2022年和2030年为两大时间节点,明确了在这两大时间节点里,将要实现的预期目标。接下来,全县将在推进委员会的领导下,集中政府、社会、各团体和个人多方力量,努力实现既定目标,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延长居民预期寿命,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
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
实施合理膳食行动,通过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细胞,加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促使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减缓,到2022年和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3%和6%。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到2022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不少于88.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5%及以上;到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不少于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及以上,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3%以上。
实施控烟行动,到2022年,全县所有党政机关全面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达到30%及以上;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至20%以下,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达到80%及以上。
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20%;到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达30%,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少于3.8人;在校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农村分别达90%和70%;抑郁症、焦虑症、老年痴呆、儿童孤独症等疾病的治疗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升70%;政法、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率达10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1‰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到2030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1‰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
实施学校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及以上,2030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70%及以上,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防控重大疾病
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2/10万以下和18/10万以下。
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发挥特色优势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分别达到90%和100%。
实施口腔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12岁儿童龋患率分别控制在30%和27%以下。
围绕健康夹江行动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确定了26项考核评价指标,对市级下达我县的考核100%覆盖。健康夹江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形成我县推进健康乐山行动年度考核报告,考核结果将作为全县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