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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1 17: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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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房屋装饰装修业、园林绿化、市政公用事业,招投标、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 划,有关规定及相关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并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定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相关政策,组织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和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重点镇、中心镇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指导特色小镇、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工作。
             (四)承担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监督实施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配套办法;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工作。
             (六)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管行业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渣土管理等行业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
             (七)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的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筑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八)承担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道路、燃气、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城市综合开发、城乡风貌整治工 作;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
             (九)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园林、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城市雕塑等的建设工作;指导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一)管理建筑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和经济交流与合作。
             (十二)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
             (十三)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和涉及人民防空、民防安全重点项目的研究以及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审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全县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城市地面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贯彻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试鸣防空警报。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城市建设管理中有关涉水职责的分工。县水务局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城市建成区内由政府投资的排涝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供水管网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由县水务局负责。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李独超: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航:负责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人民防空、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经济运行分析、指标统计上报、项目前期、挂图作战、河长制、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城建股、住保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马海燕:负责燃气管理、市政园林路灯建设管理、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管理、市政项目建设协调管理、城市污水厂及管网和城市生活垃圾场建设运营管理、城市防汛排涝等工作,分管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威:负责建筑业发展及建筑质量安全、招投标、建筑资质审批、消防审查验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村镇建设管理及乡镇污水治理等工作,分管建筑业管理股、村镇股、质安站、建设监察大队。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薛波:负责机关党委、意识形态、综合治理、依法治县、扫黑除恶、质量强县、平台运行、财务、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协助分管信访维稳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城建档案室、信访室牌子)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负责文电处理和文书档案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政务信息、宣传、保密、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和政务督查;组织筹办重要会议;负责政务接待,协调管理机关后勤事务;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年鉴的编撰工作;负责全局体制改革和法律工作;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服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承办干部考察任免、后备干部选拔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劳动人事调配、建设人才交流和劳动就业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城建建设档案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等工作;负责全局社会团体管理工作。
        综合管理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拟订城市维护费的计划安排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财务审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信息报表工作;负责全局劳动工资、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管理及社会保障工作。
               (二)城市建设管理股(挂住房保障股、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拟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园林事业的发展计划;指导市政公用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城市排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行政管理及城市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地产、燃气、园林企业资质初审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市政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含城市排水管网、城市防洪设施和排涝设施)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领空占用监督管理。参与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审批工作;组织城区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城区规划区内市政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参与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及房地产企业资质初审;参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的相关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住房保障发展总体计划和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住宅建设、城镇低收入家庭和社会最低收入的建档、服务及管理工作,拟订保障性住房方案、直管公房改造维修,监督指导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参与全县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城市地面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贯彻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要求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设;组织试鸣防空警报。
               (三)村镇建设管理股
              负责指导全县村镇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居民住房建设,完善农房建设有关标准和规范,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实际的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户选用,加强农房风貌管控和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对农村住房建设的勘察设计、现场施工和质量安全等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指导;指导重点镇、中心镇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指导特色小镇、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工作。
               (四)建筑业管理股(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建筑业培育和管理;负责建筑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县建筑业体制改革、全县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并监督执行;培育和管理建筑市场,指导建设监理、合同、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建筑业技术进步、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制品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电梯安装、塔机拆装、建筑监理单位、工程代理、检测机构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与申报指导工作;指导建筑市场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制订行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审查备案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检查重点建设和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进行备案督管理。 
               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现场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负责招标文件备案管理,检查和纠正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负责全县散装水泥、预拌砂桨、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和管理工作。
               负责起草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综合性工作方案、会议纪要、工作汇报总结材料、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本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或参与本系统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参与本系统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会议,提供本系统安全形势分析材料和报表;组织参与本系统安全事故调查,及发生事故后的上传报告工作。
               四、下属单位
               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_365bet手机版中文_世界杯365bet建设监察大队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_365bet手机版中文_世界杯365bet人民政府(建设中路87号)
               邮政编码:6141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电话:0833-566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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