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三)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县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指导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业务工作,支持其改革发展。
(四)统筹推进全县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购重组。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动企业发行各种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工作(境外融资除外),推进多渠道直接融资。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五)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六)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八)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
(九)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负责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指导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十)维护地方金融秩序。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县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十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优化国有资产结构,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维护国有资产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深入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国有企业做实、做强、做大。
(十二)统筹对全县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指导全县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县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十三)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制度、规定、标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职能转变。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地方金融的监督管理,落实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各类投资基金。县发改局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县财政局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会同县发改局及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县金融工作局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党组书记:夏智强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局长:莫等闲
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迤恺
负责党建、办公室、国资等相关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建强
负责国企、银保等相关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保密、机要、党务、人事、财务、信访、政策法规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金融地方政策的制定、宣传和实施。
(二)国资管理股
负责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承担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进行管理和监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三)国企监管股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等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负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合理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指导国有企业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组织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国有企业开展财务预决算、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银保协调股
协调政银企对接工作,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全县重点项目、有关企业对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负责银行、保险金融机构方面的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参与地方保险公司的组建、管理和业务指导。配合推动普惠金融和农村金融发展有关工作。参与对银行、保险金融机构的监管。负责拟定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规划及风险防范措施并开展监管、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合作社的风险监测和行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金融风险处置联动工作机制。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非法集资预防和处置工作,研究制定处非工作长效机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_365bet手机版中文_世界杯365bet漹城镇建设北路149号
邮政编码:6141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电话:0833—5833616